吉林局与省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保障快递车辆便捷通行

行业动态2012-07-09 00:00:00

【据国家邮政局网站报道】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城市快递配送网络,促进快递服务发展,近日,吉林省邮政管理局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对省内邮政业快递服务车辆给予便捷通行的通知》,有效保障全省快递运输车辆便捷通行,解决全省快递服务车辆在城(市)区通行等问题。

《通知》规定,用于快件运输且不超过车辆本身核定载重的12座(含)以下载客汽车,在城(市)区装载快件,不以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为由查处。

《通知》明确,快递服务车辆要统一车辆标志、标识,由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审核把关,审核后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车辆信息的审查备案。审查合格的快递服务车辆,由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快递车辆通行证。

《通知》要求,对驾驶快递服务车辆的人员,邮政管理部门要监督快递企业从严管理,加强对驾驶员关于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确保行车安全。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对已核发快递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有关情况和问题。

 
 
来源:吉林省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