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局与三部门联合发文解决快递车辆通行问题

行业动态2010-09-13 00:00:00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近日与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武汉市城区快递企业运输车辆便捷通行的通知》,就解决快递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经省邮政管理部门审定并在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和工商部门备案的快递服务车辆,允许在禁行禁停路段揽收、投递。喷有快递专用标志的车辆在进出港口、通过渡口时可优先放行。

  《通知》要求,邮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和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喷有快递专用标志车辆的监督管理。省内其他城市相关车辆从事快递业务揽收和投递服务,应参照《通知》精神执行。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