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术语》等五项标准通过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行业动态2010-08-19 00:00:00

  8月18日,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召开全体会议,审查通过了《邮政业术语》国家标准、《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包括基础术语、组织要求、服务环节三部分)和《快递服务标识》行业标准等五项标准。邮政业标准委主任委员、国家邮政局副局长王渝次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委员、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达瓦主持会议。

  王渝次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标准化作为科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目前还不能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国内多数快递企业在作业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等方面标准化程度还不高,各企业在标准执行方面更是差异较大,不能满足快递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需要。因此,全行业必须更加重视标准化工作,将标准化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技术手段,通过标准化水平的提升,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邮政局组建以来,先后组织编制并发布了《快递服务》、《邮政普遍服务》、《住宅信报箱》、《快递封装用品》等八项行业和国家标准。今年又组织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快递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完成了《邮政业术语》、《快递服务标识》和《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在整个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体现国家意志和行业实际。

  《邮政业术语》标准在起草过程中,数易其稿反复征求意见,对照修订后的邮政法精神,对邮政业的服务和管理中常用的基础术语和定义进行深入研究,力争准确、全面,为统一和规范行业用语首次提供了依据。《快递服务标识》主图首先在全国150多个快递协会会员单位中进行了广泛征集和择优选取,再聘请知名专家对作品进行了艺术创作。标识图案主题鲜明、力争体现快递服务的本质特征,有利于提高快递业的整体形象。《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是在总结行业标准实施三年来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完善和扩展,增加了国际快递、代收货款、网购签收等重要内容,使标准更加符合业界实际,全面提升了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审查过程中,各位委员畅所欲言,积极提出宝贵意见。标准起草单位根据相关建议完善后,《邮政业术语》、《快递服务》报批稿将送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快递服务标识》报批稿送国家邮政局发布实施。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