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文件解决快递车辆通行问题

行业动态2010-07-02 00:00:00

 

       【据国家邮政局网站报道】 安徽省邮政管理局日前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工
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快递车辆通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解决快递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
装卸作业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首次规范了快递车辆的定义,指出快递车辆和驾驶人员需登记造册,经省邮政
管理部门确认,然后到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备案。《通知》允许登记备案的载客快
递车辆在城市区域装载运输快件。经公安交管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备案的9
以下载客快递车辆可在禁限路段通行。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备案快递车辆予以便捷处理,及时
放行轻微事故车辆,对一般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后,也及时放行,并优先保障快件运输。
《通知》规定快递车辆喷涂统一标志,不需办理户外广告登记。
  
        此前,为推动解决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停靠等问题,完善城市快递配送网络,安徽省局从去
年就着手开展了快递车辆通行专项调查,全面掌握了省内快递车辆的类型和分布情况,并多方
反映企业诉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最终于近日联合多部门出台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