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局对快递企业开办代收货款业务情况开展调查

行业动态2010-03-01 00:00:00

 为了解和掌握全区快递企业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代收货款业务风险预警和管理机制,新疆区局按照国家局要求组成专项调查组,从2月20日到23日,对除国家局已调查的13家快递企业之外的9家区内重点快递企业进行代收货款业务调查。从调查情况来看,除乌鲁木齐速必达物流有限公司开办代收货款业务外,其他8家企业均未开办此类业务。


  调查发现,速必达物流有限公司自2007年开始为通讯产品经销商办理代收货款业务,为规避业务风险,公司采取总经理负责、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件专送、事先认可、事后回访、全程跟踪等风险控制手段,不断加强对代收货款的管理,全力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和专项资金安全。

  调查同时发现,该企业规模较小,业务单一,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经营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且存在着无专项协议、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调查组要求,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快递企业要依法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以自营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具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完备的资金结算系统。对非法经营代收货款业务,严重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