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登记工作,促进全省快递服务更好更快发展,甘肃省局日前联合省工商局下发了《甘肃省邮政管理局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了解决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和工商登记衔接问题的六项政策规定。一是规定经营快递业务实行许可制度。二是规定2009年10月1日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须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手续。三是规定2009年10月1日前经营快递业务但未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需在一年内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四是建立甘肃省邮政管理局与省工商局的信息互通机制。五是规定被依法注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快递企业,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六是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 甘肃省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