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韵达股份发布公告,宣布2019年1月1日起在全网范围内对现行派件模式进行调整,由原来的“揽派两端加盟商(网点)之间直接进行派件服务”调整为“统一由公司通过向派件端加盟商(网点)采购服务的形式向揽件端加盟商(网点)提供派件服务”。
公告显示,本次调整主要涉及派送模式、派件服务供应商的遴选、派件服务的采购、派费收入与成本核算、派费收入与成本的定价依据等内容。
在派送模式方面,韵达将通过向实力强、服务好的目的地加盟商(网点)采购派件服务的形式,由韵达向揽件端加盟商(网点)提供包裹派送服务。
派件服务供应商的遴选方面,韵达将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及末端服务管理管控体系,参考加盟商规模、管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等多维度指标,在单元快递网络覆盖区域内,遴选、确定多个不同的派件服务供应商。
在派件服务的采购方面,将本着“又好又快”的标准,自主选择、采购任一派送服务供应商,提供该区域某单快递的派送服务,并根据一定时间维度内所提供的派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奖惩乃至剔除服务资格。
在派费收入与成本核算方面,韵达将向揽件端加盟商(网点)收取相应服务收入,在会计核算时确认为派费收入;同时,将向派件端加盟商(网点)支付派件费用,在会计核算时核算派件成本。
在派费收入与成本的定价依据方面,韵达将根据宏观经济、行业水平、市场情况、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在合理价格区间之内,与揽派两端加盟商(网点)协商确定派费收入和派件成本的价格。
此次调整前,韵达则不是派件服务的提供方。韵达全网的快递派送服务,由揽件端加盟商(网点)向派件端加盟商(网点)直接采购,在快递派送完毕后,揽件加盟商(网点)向派件加盟商(网点)直接支付“派送费”。同时,通过韵达主导研发了用于加盟商管理和其资金结算的专项系统,揽件/派件加盟商(网点)之间通过技术平台实现“派送费”的直接结算。在此过程中,韵达不是派件服务的提供方,既不确认收入、也不核算成本。
至于调整的原因,韵达官方称是基于对末端服务的现实管控要求及对未来长远发展的战略思考,同时参考部分同行业的派件服务模式,决定改变现有快递派送业务模式。新的派件服务模式有利于优化末端派送服务管理管控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和时效水平,有利于持续实施“提质增量,服务引流”的差异化竞争策略。
公告称,现有快递服务网络的数量、业务覆盖度等不会因本次调整发生重大变化,有利于优化末端派送服务管理管控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和时效水平,有利于持续实施“提质增量,服务引流”的差异化竞争策略,有利于持续提高公司品牌强度和客户粘性。
此次调整将对韵达股份的主要经营及财务会计指标产生影响。调整前,韵达向加盟商提供的快递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销售面单、提供中转运输、销售物料等,与之对应,公司快递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面单销售收入、中转运输收入和物料销售收入。本次调整后,韵达向加盟商提供的快递服务内容则增加了派件服务,与之对应的快递服务收入也将增加派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