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总部开展“奥运期间全网百日安全竞赛活动”

百世快讯2008-06-10 00:00:00

  根据2008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分别在公安部网站、国家邮政局网站上发布了由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于5月14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其核心内容就是要求用户在交寄物品时,邮政企业或有关寄递服务企业应当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禁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寄件人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汇通总部于6月7日向全网宣布,自2008年6月16日开始至9月23日开展“奥运期间全网百日安全竞赛活动”。 


  汇通总部自去年十月份开始,就已陆续在内部办公系统的“总经办资讯”中,发布针对寄递物品安全相关规定、通知,转发国家邮政局和邮政监管机构的文件,表扬执行验视合格站点的通报,以及部署等,即2007年10月31日发布的《禁限寄递分类一览表》、[2007]第1107-65号《关于落实加强兴奋剂寄递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第1107-66号《关于落实<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第1108-67号《关于建立快件(物品)内件验视制度的通知》、[2008]第0324-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寄递物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2008]第0420-13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2008]第0428-15号《关于全网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的通知》、[2008]第0428-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收寄物品安全监管的特级通知》,2008年5月5日发布了“各站点第一责任人必须填写上报总部总经办”的《汇通快运寄递物品安全责任状》表格,和“站点,承包区、点、人,和每一名员工必须填写上报总部总经办”的《汇通快运奥运期间寄递物品安全工作任务书》表格,以及[2008]第0509-19号《关于转发国家邮政局<关于石家庄申通快递服务部违规收寄仿真手雷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通知》、[2008]第0515-23号《关于对兰州站点和焦成仁同志的表扬通报》,另外,接兰州站点汇报安全机关对兰州站点实地测试消息后,总部又随即发布了[2008]第0527-28号《关于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对快递企业执行安全验视演习和实地测试的紧急部署通知》。其中,总部还组织了华东地区各站点分三个片召开了安全责任签约现场大会,并向全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与汇通网络联系表中有通讯联系方式的站点都寄发了《汇通快运寄递物品安全责任状》等,目的是通过工作部署,要求各站点,切实保证汇通网络在奥运期间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达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奥运安全。 


  汇通总部“奥运期间全网百日安全竞赛活动”。 具体时间安排:第一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为动员教育阶段;第二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为全面实施阶段;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23日)为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此次活动是以争创“无责任事故、无交通事故、无‘未验视’事件、无违法违纪案件”的“四无”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为主要内容。竞赛活动分动员教育、全面实施、检查验收与总结三个阶段。活动期间,各单位将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四部门通知精神,认真学习总部下发的各类关于保证奥运期间所有快件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所有文件和通知,以及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汇通快运网络管理规章。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快件落实“已验视”再盖章的安全工作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剖析揽件员的思想状况,研究不安全快件与不安全运营对内和对外的影响,并针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预防事故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组织员工分析、讨论近年来和近期本单位或外单位所发生的典型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增强员工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控能力。开展以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强化验视规定和安全意识。组织讲座和现场咨询,帮助揽件员和司机及时消除心理障碍和思想包袱,提高心理素质和应挫能力。 


  全网在奥运会期间,开展“2008奥运会期间百日安全竞赛无事故站点”和“2008奥运会期间百日安全竞赛先进集体”以及“2008奥运会期间百日安全竞赛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在驾驶员队伍中广泛开展以“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安全行驶”为主要内容的“2008奥运会期间百日安全竞赛红旗车驾驶员”评比表彰活动,激发驾驶员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对在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中的获奖单位和获奖个人均发放证书,对在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和作出巨大贡献者给予物质奖励。(宋祥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