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自治区快递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行业动态2013-01-31 00:00:00

【据国家邮政局网站报道】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条例》,促进《条例》中支持快递车辆通行的规定落地实施,有效加强快递车辆管理,便利快递车辆进城通行,近日,宁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会同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宁夏快递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办法》共5章26条,统一了全区快递车辆标识,明确了快递车辆通行使用证件的申请、办理、管理等相关程序及车型、车身喷涂的相关要求。

《办法》规定,经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快递车辆运递快件通过检查站、桥梁和隧道时,享有优先通行权;需通过禁行路段或者在禁停地段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临时停车;快递车辆在揽收、投递快件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其通行、停靠及进住宅区揽收、投递等方面提供便利。

宁夏局表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便利快递车辆进城通行,促进自治区快递行业科学健康发展。

 

 

  来源:宁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