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召开《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电视电话培训会议

行业动态2012-04-16 00:00:00


      今年5月1日,《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下称“标准”)将正式实施,为了提高全行业对“标准”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并且在快递服务实施过程中按照“标准”进行管理和操作,国家邮政局4月12日举行《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电视电话培训会议。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讲话。

邮政体制改革五年来,我国快递市场发展迅猛,业务量年均增长率高达27%,业务总量五年翻了一番半,日均处理量从300万件增长到1300万件,市场规模排名世界第三位。与市场高速发展相对应,快递服务质量备受社会关注。中消协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邮政和快递服务投诉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延时送达、快件损毁、价格不透明、索赔难等现象成为投诉的主要内容。在这种形势下,首部《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应运而生,它的制定填补了我国快递领域国家标准的空白,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决策,同时也适应了邮政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具有里程碑意义。

政策法规司负责人指出,国家邮政局相关部门要把“标准”作为一项重要抓手,在市场准入、服务监督、申诉处理、质量评价等工作中,坚持依据标准,以标准为基础,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首先要认真组织,加强学习,深刻理解“标准”的实质和精髓。其次要认真拟订宣贯方案,通过多种方式,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本地区“标准”宣贯工作,同时还要及早谋划、安排部署省级以下监管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工作。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作用,协调有关单位,组织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为“标准”的执行提供服务。此外,还要跟踪研究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更好地推动“标准”的实施。各快递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要以贯彻执行“标准”为契机,组织内部培训,重新梳理企业管理制度,针对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要边学习边整改,郑重向广大消费者承诺,执行国家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人员素质,树立服务品牌,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会上,“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专家对“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析。

国家邮政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的相关同志在主会场,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相关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