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审议修订《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行业动态2011-06-16 00:00:00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6月14日主持召开国家邮政局第10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修订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马军胜强调,此次修订是在国家邮政局2008年颁布实施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并结合了三年来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实践经验进行的。办法明确了申诉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重新明确了行业申诉的范围,完善了申诉处理的内容,增设了申诉调解的规定。《办法》修订对深入贯彻实施《邮政法》,促进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具有重大意义。

   马军胜表示,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工作是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全社会关注邮政业发展服务情况的有效途径。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