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局建立快递品牌企业综合评价体系

行业动态2010-01-25 00:00:00

      福建省局日前出台了《福建省快递行业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选

取省内快递品牌企业作为评价对象,将各企业所属网点纳入考评范围,实现对各

企业整体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体系从“12305”申诉受理情况、《快递服务》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快递服务满意度调查情况、监管部门日常执法检查情况、快递业务员持证上岗情况、
 
社会监督员日常监督情况以及行风评议代表明察暗访情况等7方面对各企业进行评价。

  体系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执法检查和服务监督,对监
 
管手段进行合理整合,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能够较为全面客观地体现企业的管理水
 
平和服务水平。

  体系按季度对全省快递品牌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将得分优秀的企业评为全省优
 
秀快递品牌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得分较低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