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邮政通信
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经过协调沟通,吉林省邮政管理局日前与相关部门就建立安
全监管协作长效机制达成一致意见。
一是为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明确双方已经建立的安全监管
机构的组成人员、职责分工、协作关系和目标任务。二是为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提供
制度保障。明确政府与企业权责关系,以及安全监管领域的各项规定和措施。三是为
快递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程序保障。明确在受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
双方在安全审查方面的职责和权限,程序和形式以及工作时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