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向民航快递等13家企业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行业动态2010-01-08 00:00:00

 

         国家邮政局向民航快递等13家企业颁发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01015日,国家邮政局为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颁发

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此前,山东、天津等省(市)邮政管理局共向

9家快递企业颁发省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截至5日,全国已经有13家快

递企业首批获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快递业

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

    

     15日上午,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东方商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德美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4家首批换证企业,获得国家邮政局核准颁发的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此次核准的这4家快递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有101家。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安定司长表示,希望快递企业取得经营许可之后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合法经营,

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又好又快地发展。

   

     全国邮政管理部门自接到企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以来,按照优质、

高效、规范、廉洁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

《邮政法》)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书面审查、

电话调查、实地核查、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等多种方式,认真审核企业资质

情况和相关材料。第一批审核批准了13家快递企业。

    

      记者现场采访民航快递和中外运相关负责人,他们欣喜地表示,

《邮政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快递服务的

发展是一个里程碑。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既是对公司的认可,

也是一种鼓励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依法经营,遵照《邮政法》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打牢生产基础、规范操作流程、

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从2009101日开始依法施行,为便于企业开

快递经营许可申请,并接受社会监督,国家邮政局和省(区、市)邮政管

理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快递经营许可的办事流程、相关行政文书

格式及工作要求。网站同时公布了快递经营许可政府受理部门的联系地址和

咨询电话。截至20091231日,全国邮政管理部门已经接到了131家企业

的许可申请,涉及的分支机构有490家。